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关乎人民的安康幸福。昨日(22日),全省深化体制改革工作会议把医疗保障体制改革作为我省下一步体制改革工作的三大着力点和突破口其中一项,得到了与会代表的一致赞同。有关我省即将重点推进的医疗保障体制改革以及会议印发的《关于深化全省城乡医疗保障体制改革方案》讨论稿,在昨日下午的分组讨论会上引发了与会代表的热议。
亮点1
统筹城乡农民工可参加职工医保
随着城镇化进度加速,城与乡、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之间的界限已经模糊。记者在会上获悉,我省将进一步深化城乡医疗保障体制改革,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为主,补充医疗保险为辅,城乡医疗救助保底的新型医疗模式,全面建立统筹城乡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作为目标,至2012年底,全省要全面建立统筹城乡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省、市建立基本医疗保险信息平台,实现医保关系顺畅转移和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县(市、区)级以上有专门医保管理服务机构。
对于本次医疗保障体制改革,省发改委副主任张军在小组讨论发言时说,“城乡统筹”不等于“城乡统一”。一字之差,更加体现了我省在医疗保障制度设计上的科学性。
对于这个观点,副省长雷于蓝说,城镇居民和农村农民要马上统到一个水平目前不现实,政府现在要筹谋的关键在如何整合资源,提高城乡统筹水平。
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将进一步扩大已成定局。
记者获悉,在进一步完善职工医保同时,我省将积极推进非公有制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参加职工医保。
会议透露,广东将扩大城镇居民医保覆盖面,重点解决老人、大学生、中职技校学生、中小学生、儿童和残疾人的基本医疗保险。
值得注意的是,本省就读的农民工子女,符合条件的可参加学校所在统筹地区城镇居民医保,今后也有望享受同等财政补助政策。
亮点2
引入市场机制推广“湛江模式”“番禺模式”
医疗保障管理制度的改革是完善医保制度的重要环节。
“在医疗保障领域,广东只有引入更多的市场主体参与,才能解决政府经办人有限、财政资金不足的瓶颈。”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欧真志说。
欧真志介绍,在过去的城乡医保管理制度改革试点中基本上形成了两种模式:第一种是政府出资购买服务的“番禺模式”;第二种是鼓励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医疗保险管理服务的“湛江模式”。这些探索和实践对加快我省城乡和市级统筹、保障人民群众安康切实可行。
对此,会议指出,下一步我省将在坚持政府主导下,引入市场机制,扩大试点。据悉,我省明年将指定一到两个地级以上市进一步扩大试点。事实上,推广面将不止两个市,因为,会议也明确指出,有条件、积极性高的地市也可以主动申报,参与试点,并未限制试点名额。
充分发挥商业保险的补充作用是本轮医疗保障体制改革的一个亮点。未来,我省将进一步鼓励商业保险公司经办大额医疗补助保险,解决参保人基本医疗保险起付线以上、国家规定的最高支付限额以内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超过最高支付限额的医疗费用。
推动企业补充医疗保险也被给予了鼓励。据称,企业可择优选择商业保险等金融机构管理运营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所需经费在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可从成本中列支。
亮点3
可持续发展医疗支出将随经济发展相应调整
在医疗保险制度中,筹资和待遇是一对相辅相成的工作。
为了完善筹资机制,我省将把医疗保险筹资水平与经济水平挂钩:职工医保缴费与在岗职工工资相挂钩,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与居民年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民年人均收入相挂钩。
据了解,我省将综合考虑经济发展和医疗费用支出情况适时调整医保待遇,适度提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水平。
根据目前有关计划,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限额分别不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居民年可支配收入或农民年人均纯收入的6倍,这笔支出统一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
亮点4
惠民便民推动扩大异地就医即时结算
与会者一致认为,深化医疗保障体制改革归根结底是为了“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核心任务的实现。
“从汪洋书记2008年在深圳亲自主持体制改革会议开始,省委、省政府4年内召开了三次有关体制改革的大型会议,以及多次专题小型座谈会,本次会议突出解决民生问题,均足以说明省委、省政府对体制改革的重视,对民生福祉的重视。”省体制改革研究会会长黄挺说。
会议透露,我省计划打通职工医保与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的有效衔接和转换,不同制度之间在缴费年限、待遇享受等方面相互确认。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转为参加职工医保的,其参加本省城乡居民医保的缴费年限可按一定比例折算,并累计计算。
作为一项目标,我省还将进一步整合城乡医疗保险服务资源,推行医疗机构病历及检查结果互通互认,推行社会保障“一卡通”,加快实现基本医疗保险与医疗救助同步结算,进一步扩大异地就医即时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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