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国务院印发了《“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以下称“实施方案”)提出,到2015年,“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降低到30%以下,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得到有效缓解。”
与前三年方案不同,实施方案在“增强执行力”部分特别提出“发挥医务人员改革主力军作用,调动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积极性,维护医务人员合法权益”。
“从规划中可以看出,基层仍是未来医改的重点,”国务院医改专家咨询委委员、北大光华经济学教授刘国恩说,“同时,通过对过去三年医改工作的评估、总结,规划对医改也做了更为细致的区分并提出了比较明确的改革措施。”
设特岗
国务院医改专家咨询委委员、中国科学院院士曾益新此前针对“看病难”问题作了调研。“我们认为,‘看病难’问题的实质是到大医院看专家教授难”。
此前有调查显示,目前我国80%的医疗资源集中在大中城市,而城市中80%的优质资源又都集中在大型医院。大量城乡患者涌入大医院就医,但大医院业务量的60%以上都是可以在基层解决。
但基层医疗机构力量薄弱,致使患者不会主动下移到基层。“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仍是“十二五”医改的基本原则,实施方案明确提出“把建立全科医生制度作为强基层的关键举措”。
2011年,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意在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但基层医疗机构存在着经济效益差、待遇保障水平低等现状,很难吸引到优秀的医生。
对此,曾益新提出“在基层设立10万特聘全科医生”的建议,具体内容包括:全国现有5万个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个机构设立2个特聘岗位,争取实现2-3年内配置10万名全科医生。中央财政设专项资金,保证特聘全科医生服务期间每人10万年薪。
“基层医疗机构能够常规高水平运转,业务量提升,效益大幅度提高,具有吸引高水平人才的能力,就不需要继续增加新的特聘全科医师的编制了。”曾益新如是说。
成立“卫生国资”
实施方案提出,“按照‘四个分开’的要求,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以县级医院为重点,统筹推进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人事分配、药品供应、价格机制等方面的综合改革,由局部试点转向全面推进。”
而针对办医职能,实施方案明确提出“研究探索采取设立专门管理机构等多种形式确定政府办医机构,由其履行政府举办公立医院的职能,负责公立医院的资产管理、财务监管、绩效考核和医院主要负责人的任用。”
值得关注的是,实施方案中还特别提出“公立医院资源丰富的城市,可引导社会资本以多种方式参与包括国有企业所办医院在内的部分公立医院改制重组。”实际上,这是引导社会资本针对医疗资源存量所进行的改革。
刘国恩认为,对于改变公立医院的既有格局而言,面临的最大挑战正是突破存量改革。
但公立医院的改制就要涉及国有资产的问题,需要在实践中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全国政协委员、首都医科大学北京宣武医院神经外科主任凌锋曾提出建议,参考国企改革成立国有卫生资产管理委员会,针对国有卫生资产进行管理。
完善基药考评
在巩固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基础上,“十二五”期间将推进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而对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各地政府可结合实际,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将其纳入基药实施范围。而公立医院和其它医疗机构,则鼓励其优先使用基本药物。
就即将进行调整的基本药物目录,实施方案要求“适当增加慢性病和儿童用药品种,减少使用率低、重合率低的药品,保持合理的基本药物数量。”同时,“基本药物由省级人民政府统一增补,不得将增补权限下放到市、县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合理控制增补药品数量。”
国务院医改专家咨询委委员、中国药学会副理事长李大魁认为,目前争议中最主要的担忧是,一味拼价格而影响药品的质量安全,所以未来政策的关键就是如何协调质量与价格的关系。
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十二五”期间将坚持基本药物以省为单位网上集中采购,落实招采合一、量价挂钩、双信封制等采购政策。为确保质量优先、价格合理,未来将完善基本药物质量评价标准和评标办法。
此外,实施方案还提出“对独家品种和经多次集中采购价格已基本稳定且市场供应充足的基本药物试行国家统一定价。对用量小、临床必需的基本药物可通过招标采取定点生产等方式确保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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