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马鞍山市人社局《关于调整2015年度职工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的通知》马人社秘[2015]203号文件精神,我县从今年7月1日起统一调整职工2015年度社会保险费(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缴费基数。
职工个人2015缴费年度(2015年7月至2016年6月)月缴费工资基数以职工本人2014年月平均工资总额计算确定。个人缴费基数低于全省 2014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全省2014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366元)60%的,按60%即2620元申报;高于全省2014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300%即13098元申报。财政供给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以不低于财政预算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计算确定。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工资基数按全省2014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366元申报;对暂时确有困难的,可选择按全省2014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366元的60%即 2620元、70%即3506元、80%即3493、90%即3929元申报。此次调整截至时间为2015年10月25日。
“含山县2015年社保缴费基数调整”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xinwen/341778.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众所周知,我国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是15年,但大部分人的工作年限却不止15年,也就是说,实际上的缴费年限远远超出15年;因此,即便增加缴费年限,对个人的影响也相对较...[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