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市人社局获悉,随着浙江省及市2015年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相继发布,7月起,2016年(2016社保年度起止时间为2016年7月至2017年6月)东阳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将进行调整。
企业单位职工(含事业单位非编人员)缴费基数按照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申报,企业单位职工(含事业单位非编人员)缴费基数按照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申报,职工缴费工资低于上一年度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确定,高于上一年度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照300%确定。调整后,最高缴费基数为12930,最低缴费基数为2590。
城镇个体劳动者缴费基数按东阳市2015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240元的80%至300%核定缴费基数,分为五档:一档(80%)缴费基数为2600,月缴费468元;二档(90%)缴费基数为2920,月缴费525.6元;三档(100%)缴费基数为3240,月缴费583.2元;四档(200%)缴费基数为6480,月缴费1166.4元;五档(300%)缴费基数为9710,月缴费1747.8元。
城镇个体劳动者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按3240确定,缴费比例为9.5%,个人月缴费金额为307.8元。
已办理电信企服宝的企业,可在网上进行缴费基数申报。未办理电信企服宝的企业,7月1日起携带公章到振兴路窗口办理缴费基数申报。个人缴费基数需变更档次的市民,凭身份证直接到人社局办事大厅有关窗口申请变更。相关链接:社保个人网上查询
“东阳市2016年调整社保缴费基数”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xinwen/341743.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众所周知,我国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是15年,但大部分人的工作年限却不止15年,也就是说,实际上的缴费年限远远超出15年;因此,即便增加缴费年限,对个人的影响也相对较...[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