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2018年社保基数上下限出炉,小智了解到,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社会保险委员会全体(扩大)会议纪要的通知》(温政办[2018]57号)、《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2017年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通知》(浙人社发[2018]56号)文件精神,确定了温州市2018年度社保基数新上下限为3055.2-15276元,具体如下:
★ 2018社保缴费年度(2018年7月至2019年6月),温州市区企业职工的基本养老、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上下限调整为3055.2-15276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按5092元确定。员工补缴养老、医疗保险基数,按5092元执行。
★ 生育保险缴费比例由0.8%上调至1%(2018年7月1日起执行)。
★ 2018年04月-2018年06月按旧基数执行,不进行补差。温州社保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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