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濮阳市人社局联合市财政局发布通知,明确从2018年1月1日起,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统一提高18元,即由原来每人每月82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00元,提高的对象范围是符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人员。这是我市自2009年末实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以来第四次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前三次提标情况是从最初的每人每月60元分别在2014年7月提高到78元、2015年1月提高到80元、2017年1月提高到82元。目前,本次提标部分已发放完毕,共补发养老金7300余万元,惠及全市51万多领取待遇人员。
截至8月底,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94.36万人,参保率99%,其中领取待遇人数51.25万人,月人均待遇水平102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已成为我市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改善城乡老年居民生活、调节城乡收入分配、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巩固党的基层执政基础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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