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起,黄山市月最低工资标准四个档次分别调整至1550元、1380元、1280元、1180元。我市屯溪区、黄山风景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第三档次,月最低工资标准由原来的1250元调整为1280元;其他区县月最低工资标准为第四档,月最低工资标准由原来的1150元调整为118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屯溪区、黄山风景区由13元调整为15元,其他区县由12元调整为14元。此次月最低工资标准上调30元且不含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含金量”增加,劳动者得到了更多实惠。
“黄山市2019年月最低工资标准由1150元调整为1180元”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xinwen/341467.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众所周知,我国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是15年,但大部分人的工作年限却不止15年,也就是说,实际上的缴费年限远远超出15年;因此,即便增加缴费年限,对个人的影响也相对较...[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