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门市最低工资标准 2021年12月1日起执行
最低工资标准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保障劳动者特别是低收入劳动者劳动报酬权益的重要手段,是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对提高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进一步缩小收入差距,减少收入分配矛盾,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江门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调整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决定从2021年12月1日起,将江门市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720元/月,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7元/小时。
对比江门市上一次调整的最低工资标准,此次调整的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由1550元/元调升至1720元/月,增幅约10.97%;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15.3元/小时调升至17元/小时,增幅约11.11%。
特别说明
最低工资标准包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但不包括下列各项:加班加点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条件或者特殊工作环境下的津贴;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的非工资性劳动保险福利待遇;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补贴。
“2022年江门市最低工资标准 2021年12月1日起执行”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xinwen/341443.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众所周知,我国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是15年,但大部分人的工作年限却不止15年,也就是说,实际上的缴费年限远远超出15年;因此,即便增加缴费年限,对个人的影响也相对较...[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