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我是莱州的,退休教师,前一段时间得了乳腺癌,在莱州做完化疗,现住在烟台,这几天感觉不好,去毓璜顶医院看的中医,请问这些费用能报销吗?如果能,在哪里报销?
答复:根据我市医疗保险有关政策规定,患者因全身各系统恶性肿瘤住院,出院后经鉴定符合统筹病种认定标准的,可认定为门诊大病。大病门诊报销时,符合规定的门诊费用由统筹基金按85%支付,患者在居住地按照就近、方便、自愿的原则,选择一处门诊定点医疗机构日常就医购药,并签订协议,医疗费用实行即时结算。患者因特殊原因需到二级以上定点医院临时就诊,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由个人先行垫付,患者垫付的门诊医疗费用,应到签订协议的定点医疗机构与社保经办机构联网结算。因您反映的事情不是太详细,如有疑问请拨打电话咨询。电话:6712086。
咨询:一人有两份社保怎么办?
答复:根据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不允许重复缴费,重复缴纳部分不能同时享受待遇,也不能累加计算。职工离开一个就业单位到新就业单位工作,应该和原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并停止缴纳保险,然后到新单位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并接续原缴费记录继续缴纳社会保险。如果已经重复,只能将其中一方的保险转移至另一方,将养老保险重复部分的个人账户退返。咨询:我是一名15年工龄的公务员,想辞职自己创业,请问辞职以前的公务员15年是否视作缴费年限?如果视为缴费了,那养老保险如何计算?以后的医疗保险怎么缴费?已经缴足15年了,辞职以后不缴,是否可以退休后领取养老金?谢谢。
答复: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从1995年4月开始征缴,如果您是1995年4月以前参加工作,从您参加工作开始到1995年4月视为缴费年限。1995年4月以后需正常缴费,才视为缴费年限。您辞职后,可以个人挂档缴费,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咨询:慢性病、肝硬化一年门诊可报销多少钱?医疗卡的使用方法?
答复:肝硬化不属于慢性病病种。肝硬化失代偿期,可以申请认定门诊大病病种。
参保人员可持社会保障卡在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店就医购药。参保人员个人账户金主要用于住院医疗费用个人自负部分及门诊购药,实行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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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众所周知,我国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是15年,但大部分人的工作年限却不止15年,也就是说,实际上的缴费年限远远超出15年;因此,即便增加缴费年限,对个人的影响也相对较...[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