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2020年度(2020年6月至2020年12月)全市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下限为3368。按规定,南京市五项社会保险采用统一的缴费基数。职工当年度(每年7月至次年6月)缴费基数为本人上一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即上一自然年度工资性收入总额除以实际发放工资月数)。工资性收入总额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六部分组成。个人工资低于3368元的,将按3368缴纳社会保险。
2021年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标准如下:
【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2021年度缴存基数为职工个人2020年月平均工资。
上限:最高不超过市统计局公布的南京市2020年在岗职工月人均工资的3倍(34500元);
下限:最低不低于南京市2021年职工最低工资标准(2021年南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280元)。
【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区间为5%—12%,由单位自主选择,同一单位只设一个缴存比例,职工个人缴存比例应与单位缴存比例一致,人力资源公司可以针对不同单位申请多比例缴存。
自由职业者缴存比例等于本市规定的职工个人缴存比例加单位缴存比例。
2021年7月开始最低缴费基数3800
2021年7月5日,江苏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下发《2021年7月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口径》,今后一年即从2021年7月到2022年6月30日周期内,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执行新的标准:
下限:3368上调至3800元/月,
上限:19335上调至20586元/月。
调整后,南京社保的社保费用为:
南京一月份的社保费用:
可以看到,南京社保费用在调基之后的变化:
在2021年1月份的时候,社保费用是1427.60元,个人需要缴纳409.00元。
在2021年7月份,由于南京社保基数调整,按照最低缴纳基数为3800元计算,社保费用是1427.60元,其中职工个人部分需缴纳409.00元。
总结:7月起,如果按照最低缴费基数来计算的话,南京单位缴费部分增加115.34元,个人缴费部分增加45.36元,总计增加160.7元!
按照江苏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的通知,南京社保从2021年7月开始下限调整为3800元,上限调整为20586元,自主选择适当的缴费工资基数,个人缴纳部分最少是409元,总计个人增加了160.7元。南京公积金从2021年7月开始下限调整为2280元,上限调整为34500元。
南京市企业职工社保缴费基数上限为19935元,下限为3030元。
南京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公司缴19%,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0.5%,个人缴0.5%;
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0.8%,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公司缴9%,个人缴2%;
补充大病:公司不缴,个人缴10元。
一、2021年7月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暂按20586元执行,缴费工资下限暂按3800元执行。
二、失业、工伤保险缴费工资上下限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三、2021年7月,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自愿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工资基数分为十二档,依次为3800元、5000元、6000元、7000元、8000元、9000元、10000元、12000元、14000元、16000元、18000元及20586元。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自主选择适当档次的缴费工资基数、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南京社保缴费基数:
不是。
1、企业职工:
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按19335元执行,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按3368元执行。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按19335元执行,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按3368元执行。
2、灵活就业人员:
2020年7月至2020年12月期间,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标准下限为673.6元,上限为3867元,在上、下限范围内按档差10元划分不同的档次,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主选择缴费标准。
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每人每月350元,含大病医疗救助10元(2011年7月1日起,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其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大病医疗救助费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个人不需缴纳)。
失业保险缴费标准为67元/月。
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江苏省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按4250元执行,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暂按21821元执行。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按照上述标准执行。
缴费比例:
医保(含生育)
2022年1月起,参加南京市职工医保的所有用人单位,包括各类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以及以单位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缴费率降低1个百分点,由9.8%降低至8.8%(含生育保险缴费率0.8%)。个人缴费2%。
养老、工伤、失业险
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江苏省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按4250元执行,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暂按21821元执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按照上述标准执行。
上一次缴费基数调整:此前,江苏省发布通知,自2021年起执行全省统一公布的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按全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和60%确定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标准,且企业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缴费基数参照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执行。2021年7月至2022年6月全省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上限为20586元,下限为3800元。
南京市遵照上述标准进行。
1、北京:最低工资标准2200,社保上限26541,下限3613;公积金上限27786,下限2200;社平工资6463;养老缴费比例,单位16%,个人8%;医疗单位11%,个人2%;失业单位0.8%,个人0.2%;生育单位0.8%;工伤单位0.2%,公积金单位/个人5%-12%
2、上海:最低工资标准2480,社保上限28017,下限4927;公积金上限28017,下限2480;社平工资7132;养老缴费比例,单位21%,个人8%;医疗单位10%,个人2%;失业单位1.5%,个人0.5%;生育单位0.8%;工伤单位0.5%,公积金单位/个人5%-7%
3、苏州:最低工资标准2020,社保上限19335,下限3368;公积金上限26400,下限3030;社平工资4755;养老缴费比例,单位16%,个人8%;医疗单位7%,个人2%;失业单位0.5%,个人0.5%;生育单位0.8%;公积金单位/个人5%-12%
4、杭州:最低工资标准2010,社保上限16608,下限3322;公积金上限29335,下限2010;社平工资5389;养老缴费比例,单位14%,个人8%;医疗单位11%,个人2%;失业单位0.5%,个人0.5%;生育单位1.2%;工伤单位0.2%,公积金单位/个人5%-12%
5、南京:最低工资标准2020,社保上限19335,下限3368;公积金上限31200,下限2020;社平工资4620;养老缴费比例,单位16%,个人8%;医疗单位9%,个人2%;失业单位0.5%,个人0.5%;生育单位0.8%;工伤单位0.8%,公积金单位/个人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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