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拉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行市直保障性住房建设使用情况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了解到,近年来,拉萨市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突出住房民生属性,加快构建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保障体系,促进全体人民住有所居。目前,全市共有1639套市直公租房,1000套市直廉租住房,均已全部投入使用。
发布会上,拉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赵志赞介绍,近年来,拉萨市持续加大房源筹集力度,以集中新建、政府回购和长期租赁等方式,保障住房需求。截至目前,拉萨市城关花园A区、加荣路东城安置小区、柳梧海亮一期、教育城园丁苑、纳金乡岗堆路乐居苑、市公安局刑警支队院内及娘热路市政工程养护管理处院内共计1639套市直公租房,西郊七一农场阳光家园小区1000套市直廉租住房均已全部投入使用。同时,现有登记公租房轮候家庭700余户,登记廉租住房轮候家庭400余户。
在此基础上,拉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还积极开展市直保障性住房动态管理工作。2023年4月,该局印发《拉萨市保障性住房(廉租房)清查清退工作实施方案》,坚决清退违规占用的保障性住房。今年以来,累计清退市直公租房31套,清退市直廉租住房49套。
保障性住房政策,是国家为改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一项民生工程,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中低收入人群的关心、关爱,事关民生福祉、事关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赵志赞表示,下一步,拉萨市住建局将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严格落实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工作,通过多渠道扩大房源,加快在建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度,加大违规占用保障性住房清查力度,加强保障性住房小区物业监管和对保障性住房的维修力度,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提升居住质量,满足承租群众安全感和幸福感。
“今后,我们也会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指标,循序渐进做大全市保障性住房‘总盘子’,并通过探索推行保障性住房管理智能化信息系统建设,实现保障性住房网上申请审核、审批及管理,完善准入、使用、退出等方面管理机制,促进保障性住房‘有进有出’灵活周转。”赵志赞说。
拉萨市保障性住房如何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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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9月8日召开的拉萨市市直保障性住房建设使用情况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目前,拉萨市保障性住房主要包括廉租住房和公租房两类。其中廉租住房面向群体为拉萨市城镇户口的低保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公租房面向群体为拉萨市新就业无房职工、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在拉萨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三类人群。
申请时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又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呢?赵志赞表示,申请拉萨市市直保障性住房的申请人或家庭,需持相关申请材料,到拉萨市住建局下属单位拉萨市房产管理局申请登记,申请各县区(功能园区)保障性住房的,需持相关申请材料到所在县区住建部门申请登记。
在材料准备方面,申请廉租住房的家庭,需提供申请表、户口簿、身份证、无房证明、家庭收入证明、财产情况承诺书等原始材料。新增就业和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需要准备申请表、户口簿或居住证(居住证至少满一年以上)、身份证、无房证明、家庭收入证明、财产情况承诺书、劳动合同、社保缴存证明等材料;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租房,需准备申请表、户口簿、身份证、无房证明、家庭收入证明、财产情况承诺书等原件材料。
需要注意的是,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家庭成员人数原则上应不少于3人,对符合条件的烈军属、伤残人员、丧失劳动能力(丧偶或丧子)以及见义勇为人员的2人户家庭,各市地、县根据房源情况,可安排入住小户型廉租住房。此外,城镇低保和低收入住房困难的2人家庭及1人家庭,不符合烈军属、伤残人员、丧失劳动能力(丧偶或丧子)以及见义勇为人员的,也可在所在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请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
咨询和投诉电话:
1、 拨打0891—6358597咨询轮候情况。
2、 如发现有人疑似违规占用保障性住房,可拨打0891—6358597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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