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的转移流程:
1.先在转出地社保中心开具“社保缴费凭证”;
2.后在转入地办理社保开户并缴纳社保;
3.再在转入地填写:“社保转移申请”;最后将凭证和申请一并交到转入地社保中心审核。如果没有问题。估计在1-3月内将你的社保转到转入地。
1、先在自己交的地方办理社会保险关系暂停手续,并让其出具《参保凭证》;
2、携带所以证件到当前办理区(县)申请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入;
3、受理申请后,区(县)社会保险管理分局接到参保人员的材料为其出具《参保凭证》;
4、参保人员将《参保凭证》送到接收地社会保险经办单位
5、新参保地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社会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确认情况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对你不利,因为如果企业给你缴纳,你自己负担一部分保险,公司还要给你缴纳公司负担的那部分保险,这两部分保险都是属于你的。
但是如果是你自己交,按照社保规定,你只能缴纳个人负担的那部分,公司的你缴纳不了,而此时公司也不用帮你缴纳公司负担的那部分保险,然后你去公司报销你缴纳的这部分保险,无疑公司是少交了由公司负担的保险费用,等于原来属于你的钱没有了。
去政务中心办理,武汉灵活就业在开通个人账户,其实,你自己已经是属于个人账户了,你可以通过去社区办理也可以,社区办事中心有社保专员,专门处理社保事务,让他们帮你开通即可,有时候社区中心处理不了的问题,还得自己跑到政务中心社保窗口最后处理。
可以转入本地,医疗保险不管是省内跨市州转入还是省外转入,都可以办理。
第一,有接收单位的,由单位办理医保手续。没有接收单位的,个人应在终止原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后的三个月内参保缴费。
第二,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时,三种医保关系可以自由转换。三种医保关系是指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医疗保险转移后,从次月起享受转入地相应待遇。
1、社保接续手续:(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惠州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向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深圳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2、公积金的接续手续:(1)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2)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参照《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按下列程序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一)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向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二)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作出书面说明。(三)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四)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参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扩展资料参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 单位应当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帐,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九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参照《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第三条规定,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由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参保人员达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其在各地的参保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未达到待遇领取年龄前,不得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办理退保手续;其中出国定居和到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定居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参照《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按下列规定办理:(一)参保人员返回户籍所在地(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就业参保的,户籍所在地的相关社保经办机构应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二)参保人员未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由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但对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记录单位和个人全部缴费。参保人员再次跨省流动就业或在新参保地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将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中的全部缴费本息,转移归集到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三)参保人员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不受以上年龄规定限制,应在调入地及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参照《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第六条规定,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按下列规定确定其待遇领取地:(一)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三)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四)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参考资料来源:浙江政务服务网 -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参考资料来源:岳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带上身份证先到提保的社保局停保(若原来还有欠费清况最好是补交完)。
在到任职单位将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原来的社保号等个人信息告诉公司办理社保的经办人,由单位在网上办增员,增员上传到单位投保的社保局审批,审核通过就转保成功了。
社区医保转职工医保流程:
到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办理居民医保停保,然后在新单位办理城镇职工医保参保手续;
居民医保停保手续办理:携带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提供录用其为单位员工的有效证明材料,户口本,居民医保证等相关材料;
到办理居民医保的社区或其所在区(县)的居民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居民医保停保手续,在居民医保已报停保后即可办理职工医保参保手续。
扩展资料
社会医疗保险卡
社会医疗保险卡(简称医疗保险卡或医保卡)是医疗保险个人帐户专用卡,它以个人身份证为识别码,储存记载着个人身份证号码、姓名、性别以及帐户金的拨付、消费情况等详细资料信息。医保卡一般由当地指定代理银行承办,是银行多功能借计卡的一种。参保单位缴费后,地方医疗保险事业部门在月底将个人帐户金部分委托银行拨付到参保职工个人医保卡上。
1、居民医疗保险:
在一个保险年度内,参保居民在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费用在100元(含)以内的,居民医保基金支付30%,个人支付70%; 100元以上的由个人自理。
2、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单位参保的参保人医保卡上的个人账户不全都是自己个人缴纳部分 ;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卡上从上一年开始也有每月15元个人账户,可以用于支付门诊费用,就相当于门诊报销了(参保人属于公务员或单位另有报销政策除外)。
医保住院,出示医保卡,读卡进医保系统,交押金(一般都是门槛费),发生费用录入系统,系统自动分类为自费、甲类、乙类等,乙类先自付10%,再进入基本医疗,按照年度住院次数(大于1次门槛费减半)、医院级别(门槛费不同、统筹比例不同),由电脑计算应该自己付多少钱,医院再向社保的医保中心结算多少钱。
可以在当地社保网站网上查询。任何参保人,以身份证号在该网址首页“个人查询”处,输入身份证号,按要求输入身份证号第12~17的密码,进入后,点“个人查询”——点“医疗保险定点机构”或“医保定点药店”查询。该网址还可以查询持卡人缴费情况、个人账户余额情况、历史消费情况。
只要你的社保账户,与你受聘的单位属于同一城市,无需你转移,只要单位带着你身份证、社保卡,到社保局办理你的社保增员手续后,自然转入。
转社保的具体流程手续:
1、新就业地的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就业地社保机构提出转移接续申请并出示《参保缴费凭证》,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2、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受理《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并予以审核。符合转移条件的,应在受理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并向参保人员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发出。
3、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在收到《联系函》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核对有关信息并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传送给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办理基金划转手续;终止参保人员在本地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4、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在收到《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的15个工作日内,核对《信息表》及转移基金额;将转移基金额按规定分别记入统筹基金和该参保人员个人账户;根据《信息表》及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提供的材料,补充完善相关信息;并将办结情况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参照《湖北省关于做好省直属统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工作有关问题的意见》第三条,少数参保职工在省内流动的,由职工转出地所在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理职工养老保险关系和基金的转移手续,由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接续手续。
省直属统筹企业职工成批量转移到市州县的,由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关系转移手续,市州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及时为职工办理保险关系的接续手续。按政策规定应转移的基金,由市州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认定的基金转移明细清单提出申请,年终由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研究统一调剂解决。
参照《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按下列程序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一)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向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二)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作出书面说明。
(三)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四)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1、带上身份证到你户口所在的区社保处就可以办理流动人员缴费(个人自己缴费)养老和医疗保险,医疗保险你也可以不开通缴费,也就住院不能报销。
2、养老保险领取退休费的前提是你必须缴费满15年,否则退还缴费,不再享受以后的退休费。医疗保险缴费起半年后可以报销以后住院的费用,欠费即可停止报销待遇,如果再缴费,又得半年后享受待遇,医疗保险必须缴费10年,以后退休的时候可以不再缴费享受医保待遇,达不到缴费年限可以补缴,你现在年轻身体好,可以根据你自己经济决定你现在医保缴费否,还有个前提,医保缴费必须养老也在缴费,但养老缴费你可以暂不要医保。
3、每年的7月都会调高缴费标准,有单位的缴费是按照工资的28%缴费(8%个人缴费,20%单位缴费,个人缴费属于你自己的个人帐户资金,单位的缴费属于社保基金,不属于你的),你个人自己缴费都是你个人帐户,以后达不到退休条件可以退还。
4、你现在开通个人缴费是按照现在标准缴费,到了7月还是按照新标准缴费。
补充:建议你现在自己开通个人缴费,这样你在武汉就有了社保账号,你以后在武汉有新单位工作,可以转到新单位缴费,没有了工作,又转到自己缴费,这个可以在武汉相互转移的,所有的缴费年限都可以计算为你的缴费年限。你现在在上海公司的缴费,你以后如果在武汉的公司工作,可以将上海公司属于你个人的帐户资金转入到你现在在武汉的帐户上,这个转移资金由于全国没有联网,基金中心不对个人办理,必须在武汉的公司工作才能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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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众所周知,我国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是15年,但大部分人的工作年限却不止15年,也就是说,实际上的缴费年限远远超出15年;因此,即便增加缴费年限,对个人的影响也相对较...[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