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人社厅、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发布2021年上半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苏人社发〔2020〕149号),规定:“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暂按19335元执行,缴费工资下限暂按3368元执行。”
根据此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省人社厅、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发布2021年上半年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苏人社发〔2020〕151号),明确:“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自愿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工资基数分为十二档,依次为3368元、4000元、5000元、6000元、7000元、8000元、9000元、10000元、12000元、14000元、16000元及19335元。”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自主选择适当档次的缴费工资基数,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详情见下表。
2021年上半年江苏省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标准
单位:元
档次
缴费基数
应缴纳养老保险费
(月缴费金额)
1
3368
673.6
2
4000
800
3
5000
1000
4
6000
1200
5
7000
1400
6
8000
1600
7
9000
1800
8
10000
2000
9
12000
2400
10
14000
2800
11
16000
3200
12
19335
3867
此外,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 省医疗保障局 省税务局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20〕79号),“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0年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确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
对2020年未缴费月度,可于2021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年限累计计算,期间免收滞纳金。”从2021年1月1日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不得预缴当前结算期之后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江苏省2021年计发基数是7974元。
依据来源以下:
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为7974元,计算实际缴费工资指数的基数为82344元。
由于目前实行养老保险全省统筹后,江苏省苏州市、无锡市、南京市、徐州市、连云港市、宿迁市、淮安市、扬州市、盐城市、南通市、泰州市、常州市和镇江市的养老金也将以此为基数计算。
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为7602元,计算实际缴费工资指数的基数为77341元。
2019-2020年宿迁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公司缴16%,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0.5%,个人缴0.5%;
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1%,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公司缴6.5%,个人缴2%;
如个人缴费,可交社会保险自己负责缴纳100%
2022年度宿迁市灵活就业人员缴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费标准:2022年1月至12月,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工资基数分为十二档,依次为 4250元、5000元、6000元、7000元、8000元、9000元、10000元、12000元、14000元、16000元、18000元及21821元。灵活就业人员可自主选择缴费档次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比例为20%,每月为850元到4364.2元;
2022年度宿迁市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缴费金额:根据《转发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推动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通知》(宿医保发〔2021〕48号)文件规定,全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缴费比例由9%降至8%,并按规定建立并划拨个人账户。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 省医疗保障局 省税务局关于发布2022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苏人社发〔2021〕113号)和《关于明确2021年下半年及2022年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的通知》(苏社险管函〔2021〕6号)文件规定,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缴费工资基数分为十二档,依次是4250元、5000元、6000元、7000元、8000元、9000元、10000元、12000元、14000元、16000元、18000元及21821元。每月为340元到1746元;
最低工资,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雇主或用人单位支付的最低金额的劳动报酬。最低工资制度是国家层面以法律形式干预工资分配并保障低收入劳动者基本生活的制度, 也是政府调节经济活动、保障劳动者权益、促进社会公平的重要手段和工具。
2021年宿迁市的最低工资标准又做了进一步的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62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4.5元。
那么哪些情形不计入最低工资呢?我们也进一步了解一下:
最低工资不包含:下列项目不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
1、延长法定工作时间的工资。
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3、伙食补贴(饭贴)、上下班交通费补贴、住房补贴。
最低工资不包含:
用人单位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以及通过补贴伙食、住房支付或提供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收入,不得抵扣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包含在最低工资标准之内。
江苏各市最低缴费基数也不一样,宿迁这边05年缴费基数是639.到07年的时候是969.到10年是1369.11年上调至1689.
宿迁灵活就业人员2021的缴费标准是一至六月份的缴费基数3368元,缴费比例0,2,七月份至十二月份的缴费基数是38OO元,缴费比例也是0.2,上半年每个月缴费673,60元,下半年每个月760元比上半年有小幅的上涨,每年都是下半年提高缴费基数。
退休后的养老金不是固定数。是根据个人社保所有数据套进规定公式内计算的,如:缴费年限、缴费平均指数、个人账户资金余额、法定退休年龄、退休时的社平工资数额、是否有增发项等,算出多少是多少,多的可有上万元,少的几百元。
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宿迁2022年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个人人均缴费320元。
全市范围内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在我市长期居住(取得居住证)的未参加其它基本医疗保险的外地户籍居民,可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2022年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增加30元,从原来的550元/人达到了580元/人。
4050人员社保补贴:以灵活就业身份参加社保的,补贴的险种为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按照个人实际缴费额的60%予以补贴。
申请材料有《宿迁市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申请表》、社会保险银行缴费凭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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