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社局等十一部门近日印发《天津市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实施方案》,聚焦大学生、失业青年等群体就业见习需求,全年将募集不少于2.6万个见习岗位,组织1.2万人参加就业见习,发布一批示范性见习岗位,评选一批优秀就业见习基地,为大学生等青年群体提供优质、充分的见习机会。
参加就业见习的人员,可以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就业见习基地或通过北方人才市场中天人力中心(以下简称中天人力中心)网站就业见习计划服务专区报名。见习岗位将覆盖不同行业,重点开发一批科研、技术技能、管理岗位,更好发挥青年所学所长。按照不少于5%的比例,精心选取一批示范性的高质量见习岗位,集中打包推出,增强见习吸引力。全年至少举办6次就业见习对接活动;在各类招聘会、就业服务专项活动中同步推出见习岗位,助力见习供需双方对接。将从三方面给予支持政策。
给予见习补贴。开展见习活动的就业见习基地,给予生活费补贴、带教费补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补贴和见习留用奖励。将见习期未满与见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给予见习单位剩余期限见习补贴政策,延续至2023年底。
给予税费支持。就业见习基地支出的见习补贴相关费用,不计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符合税收法律及其有关规定的支出,可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鼓励参与见习。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见习期间不视为就业,见习期满后可按规定参照应届毕业生享受有关政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国家级就业见习示范单位评选,优先推荐提供见习岗位数量多、见习岗位质量好、见习留用率高的就业见习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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