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的办理,下面随中国社保网小编一起来看。
一、社会保险业务受理部门
市属以上单位的社会保险业务在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办理,区属单 位、自由职业者的社会保险业务在所属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办理。以下全部统 称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二、单位社会保险日常业务的办理
(一)新参保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
用人单位在领榷营业执照》或获准成立后 30天内,必须依法办理社会保险 登记及申报缴费,办理手续时请提供以下资料
1、转入
提供以下资料办理:
(1)《社会保险基金转移通告书》;
(2)《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
(3)转出地养老保险手册;
(4)本人《户口簿》。
2、转出
提供以下资料办理:
(1)接收地劳动和社保部门的接收函件;
(2)接收地社会保险机构全称、开户银行、帐号;
(3)有《广州市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手册》或《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的一并提供。
“广州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的办理”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xinwen/324777.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众所周知,我国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是15年,但大部分人的工作年限却不止15年,也就是说,实际上的缴费年限远远超出15年;因此,即便增加缴费年限,对个人的影响也相对较...[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