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保市场主体保就业保民生,加大助企纾困稳岗力度,节后,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推进三项举措帮助企业复工复产。
包括将阶段性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三项社会保险费的最后补缴期限,延长至2023年底;将用人单位申请一次性扩岗补助的办理期限延长至2023年3月底;进一步鼓励施工企业以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公司保函、工程保证保险的形式办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同时,本市社保部门还通过手机短信等“点对点”的形式,及时将这一系列助企纾困政策通知到每家参保单位,切实提升政策效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缓缴三项社保费的补缴期限
延长至今年底
根据《关于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告》,本市明确阶段性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三项社会保险费的最后补缴期限,延长至今年底。
参保单位可以申请在2023年底前采取分期或逐月等方式,补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补缴期间免收滞纳金。需要申请分期或逐月补缴的参保单位可登录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rsj.beijing.gov.cn/),在“2022年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模块中选择“申请延长缓缴补缴期限”。参保单位应恪守诚信,同意协议后即申请成功。
2022年,本市缓缴政策惠及全市3.8万家单位,截至目前,已有2.1万家单位申请延期缓缴,预计将为企业减轻资金压力100余亿元。
需要注意的是,在缓缴、补缴期间,参保单位仍然要依法履行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缴费义务。企业按照政策规定缓缴、补缴期间,社保缴费查询中显示企业为正常缴费状态。已依法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社保费用的,职工个人缴费状态为正常缴费。
鼓励施工企业用保函形式
办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为切实减轻施工企业负担,在2022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本市实行阶段性缓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政策,为200余家施工企业释放资金1.6亿元。
阶段性缓缴政策到期后,为进一步促进复工复产,保障重点工程项目集中开工、全面推进,同时确保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有效实施,本市进一步鼓励施工企业以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公司保函、工程保证保险的形式办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预计可为全市1700余个规模以上在建施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企业减轻资金占用压力15亿元。
此外,本市还实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差异化管理,对风险低、信用好的施工企业,实施降低存储比例和免于存储工资保证金优惠政策。对于所在区内连续2年未发生拖欠工资行为的施工企业,对企业的新增工程降低50%的存储比例;对连续3年未发生拖欠工资行为且按照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要求落实用工实名制管理的施工企业,对企业新增工程可免于存储工资保证金或办理保函。
一次性扩岗补助
办理时间延长至3月底
按照《关于落实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的补充通知》要求,用人单位招用2022年毕业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招用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和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可申请一次性扩岗补助,按每人1500元的标准,直接补贴到用人单位。这一政策的执行期限截至2022年12月31日,手续办理期限延长至2023年3月31日。
用人单位可登录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rsj.beijing.gov.cn),在“法人办事”版块中的“一次性扩岗补助”栏目在线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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