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统计局公布了2012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43110元,市统计局公布了2012年成都市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38221元。成都晚报记者获悉,成都市社保局就全市2013年度社会保险经办业务使用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作出调整,按照新的标准,城镇个体参保人员申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调整为431.20元、574.80元和718.60元。
参保人群:城镇个体参保人员
城镇个体参保人员申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涉及的上一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从2013年1月起按43110元执行,今年的缴费标准调整为431.20元、574.80元和718.60元。1—5月期间已申报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人员,其申报的缴费档次与公布数据对应缴费档次之间的差额部分,本人应当在12月24日前足额缴纳。
城镇个体参保人员申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涉及的上一年成都市职工平均工资,从2013年6月起按38221元执行,其中:按统账结合9.5%比例(含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缴费的,以2548元(月平均工资的80%)为月缴费基数;按住院统筹4%比例缴费的,以3185元为月缴费基数;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为0.6%,以3185元为月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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