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济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重点确定日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印发《2014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将2014年全年工作细化成8大项29个方面任务,涉及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劳动关系、自身建设等方面,其中确定将重点推进6个方面的16项改革。
着力促进就业创业
高校毕业生、农村劳动力、就业困难群体……就业创业是2014年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部署的重点。
围绕促进就业创业,我市将实施万人创业助推工程,开展小额担保贷款助百企活动,发放小额担保贷款4亿元;深化创业助推“1+3”活动,年内助推1万人创业,带动就业5万人。实施就业创业大培训工程,启动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年内开展就业技能培训6万人、创业培训1.6万人。
突出抓好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就业,落实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登记管理,统筹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拓展、基层项目服务、创业引领、就业服务、就业见习“五项计划”,年内扶持300名以上高校毕业生成功创业,组织2000名以上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见习留用率达到70%以上,确保高校毕业生总体就业率稳定在85%以上。
同时,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规划建设市级人力资源市场暨就业创业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推进县级人力资源市场整合改革。完善“一刻钟就业服务圈”,大力推进公共就业服务业务下沉,实施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建设,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
通过上述措施,全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6万人,高校毕业生就业2.7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7.5万人,就业困难群体就业60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
统筹推进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社会保障是民生之基,老百姓非常关注。2014年将继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到年底全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10.4万人、447万人、113.2万人、137.1万人、90.8万人、71.5万人、67.3万人;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总额达到129.3亿元,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和发放。
在健全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方面,我市将推动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合并实施,建立全市统一的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研究制定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实施意见,将被征地农民全部纳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统筹范围;制定职工与居民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办法,促进参保人员在城乡之间顺畅流动。完成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整合工作,建立全市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统筹推进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实施“4050”困难群体助保工程,帮助下岗失业困难群体解决养老、医疗“续保”问题。完善工伤保险浮动费率办法,认真开展工伤预防试点工作,推动实施机关公务员参加工伤保险。推动实施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参加生育保险,实现生育保险制度全覆盖。
在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方面,我市将做好2014年调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工作;将全市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70元以上。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280元提高到320元。全面落实医疗保险各项政策待遇,确保城镇职工和居民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稳定在80%和75%以上。按规定及时划拨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扩大门诊统筹覆盖面,年内参保人员签约率达到70%以上。继续提高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适时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落实好失业保险金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
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
济宁是典型的资源型城市,推进济宁转型发展,必须有一支规模宏大的高层次创新创业型人才队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作支撑。2014年,我市将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修订完善人才政策,大力开展人才智力引进活动,年内引进国内外高层次人才2500名以上、高水平创新创业团队5个;执行引智项目60项、引进外国专家170人次。
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开展西部经济隆起带专家服务基层(济宁)系列活动,争取更多的人才智力资源向我市流动。按照省统一部署,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启动工程类等专业职称制度改革,稳步推进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高等职业学校职称制度改革。
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实施全市高技能人才振兴三年行动计划。开展技工院校与高职院校合作培养试点,搭建统一招生平台,实现“双证互通”。深入开展“职业技能鉴定质量年”活动,探索实施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鉴定,不断扩大职业工种鉴定范围,年内实施职业技能鉴定3.6万人。
强化人才平台建设,开展市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工作站建站工作,年内新增市级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和市级技师工作站各10家。加强清华大学研究生实践基地建设,争取20名以上清华大学博士研究生来我市开展暑期实践。
深化人事制度改革
去年,我市开展了公务员平时考核试点工作,今年将总结经验,制定平时考核办法,扩大试点范围。深入开展“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示范单位”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示范岗”创建活动,评选表彰全市“人民满意公务员”和“人民满意公务员集体”。组织好2014年度公务员考试录用和市直机关公务员公开遴选工作。
贯彻落实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加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意见》,完善符合行业、专业和岗位特点的人员公开招聘办法,改进事业单位面试方式,做好201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加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探索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调整办法,制定完善事业单位特设岗位、竞聘上岗等政策规定。完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奖惩制度。
进一步改进军转干部安置办法,继续推进“阳光安置”。制定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办法,积极做好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实施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创业助推计划。
稳步推进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2014年,我市将完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努力缩小工资收入差距。
在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方面,将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推进实施干部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优化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结构,规范津贴补贴制度,推进落实待遇适当向乡镇一线倾斜的政策。合理确定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控制线,实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调节金制度,推动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全面入轨运行。
在加强企业工资宏观调控方面,将组织开展企业薪酬调查,及时发布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根据省统一部署,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及时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推进工资集体协商。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随着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健全和人民群众维权意识的不断增强,劳动关系呈现出日益复杂化的趋势。劳动关系是否和谐,直接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
2014年,我市将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和谐劳动关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启动劳动关系和谐城市创建工作。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和劳动用工备案制度,企业劳动合同和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均达到90%以上。督促落实带薪年休假、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等法规政策。依法实施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开展规范劳务派遣专项行动,推动落实同工同酬。
贯彻落实《济宁市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办法》,全面建立“一书两金一卡”制度。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联动机制,制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工作办法。加强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新增预防调解组织100家、示范企业10家。推广应用仲裁办案信息系统,深入推进仲裁“效能先锋”品牌建设,当期结案率保持100%。
→新闻链接6个方面16项改革
——就业创业方面:1、建立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联动机制,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带动就业的作用。2、规范招人用人制度,消除就业歧视,推动国有企业建立公开招聘制度。3、深化人力资源市场整合改革,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
——社会保障方面:4、全面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体系和管理体制,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5、推进机关公务员参加工伤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参加生育保险,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制度覆盖范围。6、实施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养老保险,切实解决被征地农民的老有所养问题。7、研究制定职工与居民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办法,促进参保人员在城乡之间顺畅流动。
——人才方面:8、分类推进职称制度改革,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启动工程类等专业职称制度改革,稳步推进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职称制度改革。9、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开展技工院校与高职院校合作培养试点,搭建统一招生平台,实现“双证互通”。
——人事制度方面:10、研究制定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全面推进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11、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规范公开招聘制度,健全完善工作人员岗位管理和考核奖惩制度。12、改革完善军转安置办法,探索实施考试考核与分类安置相结合的政策措施。
——工资收入分配方面:13、按照国家和省里部署,推进实施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解决基层公务员因晋升空间小待遇偏低的问题。14、根据国家政策规定,优化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结构,规范津贴补贴制度。
——劳动关系方面:15、规范劳务派遣用工,推动落实同工同酬。16、全面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一书两金一卡”制度,有效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2014年济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重点确定”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xinwen/19367.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众所周知,我国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是15年,但大部分人的工作年限却不止15年,也就是说,实际上的缴费年限远远超出15年;因此,即便增加缴费年限,对个人的影响也相对较...[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