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消息称,刚刚出台《重庆市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将发放高温津贴温度标准下调2℃,从原来的37℃降低为35℃,事业单位今年首次被纳入高温津贴发放范围。
新出台的《重庆市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将发放高温津贴温度标准下调2℃,从原来的37℃降低为35℃,并且取消了之前的浮动制津贴标准,按照高温天气的等级调整为5元、10元、15元三档。也就是说,从7月起全市高温天气露天作业,一般高温天气(35℃以上、37℃以下)作业,最低高温津贴为每人每天5元;中度高温天气(37℃以上、40℃以下)作业,最低高温津贴为每人每天10元;强度高温天气(40℃以上)作业,最低高温津贴为每人每天15元。
事业单位今年首次被纳入高温津贴发放范围。根据新规定,室内温度在33℃(含)以上、35℃以下的,高温津贴按每人每天不低于5元标准发放;35℃(含)以上、37℃以下的,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0元标准发放;37℃(含)以上的,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5元标准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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