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城镇职工社保月缴费基数下限增至2290元2014年度新疆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公布 城镇职工月缴费基数下限增至2290元
亚心网讯(首席记者 范琼燕)5月19日,2014年度新疆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公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2290元/人,上限11451元/人,下限比去年提高208元,上限提高1041元。另加一大亮点:降低个体从业、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标准。
据了解,去年全区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45798元(含私营企业),月平均工资为3817元;全区地方国有农牧企业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18319元,月平均工资1527元。
据介绍,每年度新疆社保基数是根据自治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上下限确定,其中,下限为自治区上年月平均工资的60%,上线为300%。而从2014年1月1日起,新疆用人单位要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社会保险。
这也表示,在单位缴费事项方面,2014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2290元(3817×60%)的,按下限确定缴费基数;高于11451元(3817×300%)的,按上限确定缴费基数;月平均工资在60%至300%之间的,按实际工资性收入缴费。
若,甲、乙、丙3名职工的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分别是2200元、4000元和3万元,那么甲就以2290元为基数缴社保,丙以11451元为缴费基数,乙则以实际工资为缴费基数。
而在个体从业、灵活就业人员缴费事项方面,从2014年1月1日起,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在自愿的基础上,可按照自治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为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如此一来,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就不是只有高标准(100%)和低标准(60%)之分,而是分为高(100%)、中(60%)、低(50%)3个标准,高档缴费标准为每月763.4元(3817×100%×20%);中档标准为每月458元(3817×60%×20%);低标准为每月381.7元(3817×50%×20%)。
同时,依据公布的2013年全区地方国有农牧企业职工年平均工资确定2014年度国有农牧企业职工月缴费基数下限为916.2元/人,上限4581元/人。
值得大家注意的是,在单位缴费上,由于各参保缴费单位在自治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尚未公布前,暂按上年度核定的缴费基数缴费,但现在自治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已公布,需要补缴前几月差额,为此自治区人社厅提醒参保单位,请提前在扣款账户中预留足够的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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