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保网社保新闻政策法规社保查询维权案例社保观点社保知识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办理指南社保问答社保计算器
当前位置:首页 > 社保新闻 >

云南:出台技工院校学生实习管理十八条措施

 字体时间:2022-11-07来源:云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中国社保网编辑:社保网-夏宇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技工院校学生实习管理工作,确保技工院校学生实习管理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持续提升学生实习管理效率和效能,近日,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出台《云南省技工院校学生实习管理十八条措施》。

《措施》主要从完善管理体系、严把实习关口、严防风险隐患、加大监管力度等四个方面对学生实习管理作出规定。《措施》要求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技工院校严格把控实习“五关”:即实习单位关、指导教师关、实习报备关、实习知情关、疾病防控关。各技工院校应当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与实习单位共同建设和完善信息化管理平台,进行实习全过程管理。

《措施》明确各技工院校要会同实习企业,严格岗位实习学生比例和实习时间,岗位实习学生人数一般不超过实习单位在岗职工总数的10%,在具体岗位实习的学生人数一般不高于同类岗位在岗职工总数的20%,岗位实习的时间一般为6个月。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每年定期对管辖技工院校实习管理工作进行评价,从健全管理体系、实习工作管理、特色与创新三大模块共计13项指标进行考核。要强化实习全过程管理,实习准备要做到“八个事先”、实习过程要做到“三个全过程”、实习总结要做到“两个及时”,做到1个“严禁”、27个“不得”。

“云南:出台技工院校学生实习管理十八条措施”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xinwen/174177.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免责声明】文章采自网友投稿刊登及网络转载,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本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对文中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仅供读者参考交流。中国社保网是一个公益性质网站。文章版权永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异议,请联系我们
本文已帮助

最新刊登

1

赞助商链接

猜你喜欢

今日热点

【以案说法】自愿放弃社保,可以吗?

点击排行榜

  • 新闻
  • 观点
  • 政策
  • 案例
  • 知识
  • 办理
  1. 2016事业单位事假、休假、病假的有关政策规定
  2. 2017年上海最新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一览表
  3. 国家医保局:全国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达93万人次
  4. 社保怎么补交?农村户口的要怎么补交社保费?
  5. 2017年已经到来:社保卡等新规你必须知道
  6. 内蒙古社保卡进度查询
  7. 2016公务员最新级别工资一览表
  8. 个人可以补缴社保吗?个人补缴社保流程
  9. 社保断了需要补交吗?中断之后如何补缴?
  10. 201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单位缴费比例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