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技工院校学生实习管理工作,确保技工院校学生实习管理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持续提升学生实习管理效率和效能,近日,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出台《云南省技工院校学生实习管理十八条措施》。
《措施》主要从完善管理体系、严把实习关口、严防风险隐患、加大监管力度等四个方面对学生实习管理作出规定。《措施》要求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技工院校严格把控实习“五关”:即实习单位关、指导教师关、实习报备关、实习知情关、疾病防控关。各技工院校应当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与实习单位共同建设和完善信息化管理平台,进行实习全过程管理。
《措施》明确各技工院校要会同实习企业,严格岗位实习学生比例和实习时间,岗位实习学生人数一般不超过实习单位在岗职工总数的10%,在具体岗位实习的学生人数一般不高于同类岗位在岗职工总数的20%,岗位实习的时间一般为6个月。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每年定期对管辖技工院校实习管理工作进行评价,从健全管理体系、实习工作管理、特色与创新三大模块共计13项指标进行考核。要强化实习全过程管理,实习准备要做到“八个事先”、实习过程要做到“三个全过程”、实习总结要做到“两个及时”,做到1个“严禁”、27个“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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