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禁捕和渔民安置保障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海市崇明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乡镇持续推进渔民就业保障安置工作,鼓励本区长江退捕渔民参加社会保险并缴费,积极开展就业招聘和帮扶、技能培训,努力确保退捕渔民上岸就业有出路,生活有保障。
摸清人员底数。会同农委、财政、乡镇等相关部门,建立区级工作专班,同时,由退捕渔民所在乡镇对应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形成信息报送联络员、就业保障服务员等机制。采用区、乡镇、村居三级联动,通过入户走访、系统比对等方式,对本区建档立卡退捕渔民开展专项调查,并对相关人员社保缴纳情况进行每月全覆盖跟踪。目前崇明区退捕渔民实有160人,其中需转产安置110人,已转产就业110人,就业率100%,纳入社会保障覆盖率100%。
加大政策宣传落实力度。全面梳理退捕渔民就业安置和社会保障政策,组织村居就业援助员深入社区、家庭,结合退捕渔民家庭实际情况,发放“两清单”(就业服务清单、职业培训清单),点对点进行精准宣讲,切实做到政策宣传全覆盖。累计为退捕渔民累计发放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费补贴114.6万元。
加强公共就业服务。强化区、镇两级就业服务机构协调联动,及时推送符合退捕渔民特点的就业岗位,主动送岗入户,进一步发挥生态就业岗位托底安置作用,帮助实现“家门口就业”,已通过生态就业岗位安置退捕渔民就业30人。对有培训需求的退捕渔民开展职业技能实用培训,帮助尽快转产就业,累计培训28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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