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江苏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9〕47号),明确江苏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具体方案。目前,南京市人社局已按照省统一部署和要求,切实做好5月1日起调整实施的相关准备工作。
记者从南京市人社局获悉,此次降低社会保险费率,主要体现在下调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和阶段性下调工伤保险费率两个方面。那么退休人员待遇会受影响吗?紫金山记者联系到南京市人社局养老处,得到了让人放心的回答。
工作人员介绍,在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方面,目前南京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员318万人,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94万人,此次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19%降低到16%,将涉及全市14万户参保企业,预计2019年可再减轻企业养老保险缴费负担35.22亿元。
此次降低单位缴费比例不会影响南京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的当期收支平衡,更不会影响养老金的正常发放。此外,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也从5月1日起由现行的20%同步降至16%。
工伤保险方面,目前南京市工伤保险参保人员285万人,2019年5月1日至2020年4月30日,南京市工伤保险费率在原费率降低50%的基础上,再下调20%,预计2019年可再减轻企业工伤保险缴费负担0.65亿元。
据悉,用人单位和职工失业保险缴费比例总和降至1%的政策,延长执行至2020年4月30日。预计2019年可再减轻企业失业保险缴费负担13.6亿元。
“南京市社保减负再出发”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xinwen/171569.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众所周知,我国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是15年,但大部分人的工作年限却不止15年,也就是说,实际上的缴费年限远远超出15年;因此,即便增加缴费年限,对个人的影响也相对较...[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