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开展扶贫工作,开发区人社局积极行动,主动作为,稳步推进全区居民基本医疗及养老保险扶贫政策落实,助力脱贫攻坚。
开发区人社局积极协调区扶贫办、民政、残联、卫计委,实现了信息资源共享,通过与社保信息系统的数据比对和筛选,掌握各类特殊群体的社会保障情况,对符合享受精准扶贫政策的留存永久身份标识、剔除不符合享受政策人员,分门别类建立了建档立卡人员、低保人员、五保户人员、重度残疾人员等动态数据库,每月根据各部门的数据筛选比对应参保人群的参保情况。对2019年度符合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扶贫代缴条件的特殊困难人员,由区财政为其代缴医疗保险费,共代缴121.7万元。2018年根据区残联提供资料,经筛选审核符合享受居民养老保险财政代缴条件的重度残疾人共326名,共代缴38700元。为全区14名60周岁以上未领取待遇的贫困城乡居民自2018年12月起发放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165元。(刘福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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