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内蒙古人社厅、财政厅联合印发 《内蒙古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办法》, 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
在发放标准方面,按上一年度自治区规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领取养老金期间死亡的参保人员一次性发放12个月。 2018年, 内蒙古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为128元,按此标准计算, 2019年丧葬补助费为1536元。
在申领条件方面,申领人员应在待遇享受人员死亡5个月内,办理养老保险注销登记后方可领取;超过5个月未办理注销登记的不得领取;5个月内领取过养老金的,从丧葬补助金中扣除。
在资金来源方面,丧葬补助金由自治区各级财政共同负担,并根据盟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由自治区分别负担30%、50%、70%。(皇甫若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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