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保网讯 近日,笔者从綦江区人社局获悉,2019年度我市城乡居民参加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已确定,一档220元/人·年、二档550元/人·年,我区执行全市统一标准。
据悉,今年的缴费标准经市政府同意,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联合公布。其中,在渝高校大学生参加2018年9月——2019年8月学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一档180元/人·年,二档450元/人·年。
按规定,户籍在重庆市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在校中小学生及户籍已转的在渝高校大学生均可参保。参保者在今年缴费后,次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享受居民医保待遇,在渝高校大学生则从缴费当年的9月1日开始享受待遇至次年8月31日。
撰稿:孙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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