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5日,乌鲁木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2018年年终扎账停止对外办公有关事项的通知》。根据通知,乌市住房公积金业务将于2018年12月27日停止办理线上线下所有住房公积金业务。
具体通知如下:
一、2018年12月10日-12月18日,进行单位公积金托收业务;
二、2018年12月15日-12月25日,进行公积金货款批量卡扣,签订卡扣协议的职工需在2018年12月24日0:00前保证协议签订的扣款银行卡中有足额资金,以防止贷款还款逾期;
三、2018年12月19日,停止发起托收业务;
四、2018年12月25日10:30,确认托收不成功的单位可于2018年12月25日至12月26日自主送缴;
五、2018年12月26日19:30开始,停办柜台业务;
六、2018年12月26日19:30-2019年1月1日0;00,关闭公积金手机APP、单位网厅及个人网厅业务;
2019年1月2日,恢复正常对外办公,恢复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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