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开始,我市进城落户农民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工作,已在播州区、正安县和湄潭县开展试点。昨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城区管理部(以下简称城区管理部)获悉,12月1日起,我市城区(红花岗区、汇川区、新蒲新区、南部新区)进城落户农民,均可自主缴存住房公积金。
有进城农民可能会问,缴存住公房公积金到底有什么好处?据城区管理部负责人介绍,让进城落户农民同等享受城市配套、公共服务、市民待遇,首要问题是解决他们的住房。今年以来,遵义市人民政府将“进城落户农民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列为“十大民生实事”之一。
制度明确,户籍在遵义市内、在遵义市内近期连续缴交满6个月养老保险且年龄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女性为55周岁以下)的进城落户农民可以自愿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需在中心公布的上下限范围内,缴存比例可以在5%—12%之间自行选择;
进城落户农民连续、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后,符合中心和受托银行的贷款政策,可以向受托银行申请住房公积金补息贷款,进城落户农民申请缴存公积金后未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以随时销户提取个人账户余额及利息。
如进城落户农民有咨询缴存住房公积金业务的需求,可拨打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电话12329、(0851)28687213,也可以关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ZYGJJ”进行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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