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
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市国土资源局部分职能调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暂停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业务和商业银行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商转公’贷款”)垫资偿还商业银行贷款业务,故目前通过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办理二手房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以及通过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担保公司垫资偿还商业银行贷款的“商转公”贷款业务暂停办理。
期房按揭贷款、已办理过户的现房(包括二手房)抵押贷款和自筹资金还清商业银行贷款的“商转公”贷款仍可照常办理。
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如有消息变动,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及时在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上予以公布,敬请关注。
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11月23日
“2018湘潭公积金新消息:暂停办理公积金二手房按揭贷款和“垫资商转公”业务”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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