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即日起开始受理,至12月25日结束。参保人员按照年度缴费,享受2019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城乡居民医保待遇。这是记者昨日从市人社局了解到的信息。
为了确保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可持续发展,本市对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保政策作了适当调整,政府财政继续对城乡居民医保加大投入力度,提高了居民医保总筹资标准。具体为:60周岁以上人员,筹资标准从每人每年5800元调整为6330元;19-59岁人员,筹资标准从每人每年3150元调整为3300元;中小学生和婴幼儿,筹资标准从每人每年1450元调整为1600元。本市各类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学生、高职高专学生以及非在职研究生,筹资标准从每人每年250元调整为370元。
2019年,充分考虑居民的承受能力,适度调整个人缴费标准。具体为:70周岁以上人员,个人缴费从每人每年370元调整为390元;60-69岁人员,个人缴费从每人每年535元调整为555元;19-59岁人员,个人缴费从每人每年720元调整为740元;中小学生和婴幼儿以及大学生,个人缴费从每人每年110元调整为130元。为确保农村居民应保尽保,各区政府及村集体经济继续对农村居民个人缴费给予适当补贴。
2019年,本市继续对困难人群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实行帮扶补助。政府对城乡低保家庭成员和低收入老人、重残人员以及高龄老人等的个人缴费部分继续予以补助。为进一步方便居民看病就医,完善转诊办法,适当延长转诊时间,从目前的3个月延长到6个月。
在开展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登记参保受理工作之际,市医保部门希望符合条件的居民在规定期限内及时办理登记参保手续,逾期参保将设置3个月等待期,等待期满后方可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有关参保登记和缴费的办理地点、办理流程,可以拨打医保服务热线962218咨询,或登录医保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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