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对于重疾险是有一些了解的,知道它的重要性,知道人人都应该投保这样一份保险,只是对于重疾险的先赔付情况,了解吗?
都说重疾险是先赔付有这样情况吗
所有的提前给付重疾,都是以附加险形式出现,主险一般为两全型寿险或终身分红型寿险。所谓提前给付,是指当发生条款所列的重疾风险后,将主寿险的身故保额“提前”给付,同时主险的保额相应减少。比如主险的保额为30万(发生身故赔付30万),附加提前给付重疾10万,那么如果发生重疾,就是赔付10万,同时寿险保额降低为20万。
如果没有发生重疾而身故,则按寿险保额的30万赔付。因为是占有了主寿险的额度,所以提前给付重疾的费率一般都很低。如果主附险保额一致,楼主大可以理解为含有身故责任的重疾保险。单纯的重疾险也有,或者主险附加重疾险(非提前给付、自有保额)。如果两个都有,不冲突、不矛盾,发生风险按各自的保障额度赔付。至于如何补充,要根据身体状况、家庭疾病史、过往疾病史、历年体检状况、现有保障情况、对住院医疗风险的关注程度等,综合来判断。
重疾险购买建议
重疾险通常分为两类,一类是纯消费型的产品,不带任何资金返还;还有一类则是带有储蓄性质的返本产品,或是用寿险类的主险产品附加一份重大疾病险。
消费型的重疾险,比较实惠些,我们说,买消费型的健康险,更像是租房。消费成本低,可选择余地大,觉得不喜欢、不合适,就可以换一个,退掉它的损失也不大。
消费型重疾险每年缴费较低,灵活性也比较强。一份一年买一次,或是每隔3~5年买一次的短期重疾险,就好比一年期或五年期的一份租约,“租金”便宜,觉得不合适自己了,只要不续保就行。
而一份保障期限为十年、二十年,或是约定保到60岁为止、70为止的长期消费型重疾险,就像一份长期的住房租约(当然类似这样的租房合约,在现在的居民住房市场已经很少,在商业用房租赁合同中较多些),可以使用一二十年,甚至三四十年,但是只要每年缴少量的“租金”,虽然最后的“产权”不属于你,你也不能通过取得产权然后将房子卖出换回货币,但是已经满足了你在一定期限内的保障或使用需求。
购买具有返本条款的储蓄型重疾险则好似“买房”,二三十年之后如果你还生存,就可以收回一笔资金,但是每年的缴费压力比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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