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车险,常常会碰到的两个就是: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虽然很多人购车后率先上的就是它们,但关于二者的区别,大家往往不是很清楚,那么,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有什么区别呢?
从规定上来看,并不是太大。 “交强险”是指由对被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第三者责任险是指由于被保险人疏忽过失而给第三者造成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保险公司对第三者财产进行赔偿或对第三者人身伤害进行给付的一种保险。
第三者责任险和交强险的区别
区别一:强制性与非强制性
交强险为国家规定的强制性保险,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机动车的所有人或管理人都应当投保交强险,也就是说车主只要购车,就需要每年对其进行投保。同时,保险公司不能拒绝承保、不得拖延承保和不得随意解除合同。而商业险不具有强制性,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在自愿、平等的条件下订立保险合同。故车主也可以只投保交强险,当然,这样做由于保障范围和保障程度都比较有限,风险较大。
区别二:赔偿范围的宽与窄
交强险的保障范围广,商业险的保障范围相对狭窄。发生保险事故时,交强险不仅承担被保险人有责任时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而且还要承担被保险人无责任时其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而商业险在被保险人无责任或者无过错的情况下,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另外,商业险条款的“责任免除”项下还列明了许多保险人不承担赔偿的情形。
交强险只够赔小事故,贵一点的车和人员伤亡不够赔
但上面是说10到15万的车,来辆几百万的法拉利、兰博基尼啥的(毕竟险情发生时撞哪台车又不是能由自己来挑的),Duang一下,自己就要倒贴了。
再说说赔人,交强险最多伤亡赔付是11万人民币,而依据现在的城镇人口收入水平,毛算算低一点的城市四五十万,高一点的(一线城市)甚至有可能要百来万,此时11万就是杯水车薪。
这时候就需要三者险来解决了。第三者责任险的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限额是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签定保险合同时,根据不同车辆种类协商确定。
总的来说,交强险更多时候是像维生素C一样的补充剂,大头的赔偿还是要由商业险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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