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保网讯 近日,笔者从武隆区社会保险局获悉,根据人社部的统一规定,养老待遇领取人员(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除外)每年需开展一次养老待遇领取资格认证,认证时间为本人出生月份当月起至第3个月20日前,未按时开展养老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的将暂停发放其养老金,待养老待遇领取人员开展资格认证后恢复其养老金的发放。为方便养老待遇领取人员开展养老待遇领取资格认证,该局开通四种渠道开展养老待遇领取资格认证。一是养老待遇领取人员到居住地所在乡镇社保所或指定地点完成资格认证;二是养老待遇领取人员因年老体弱、卧病在床等原因不能前来办理的,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向居住地社保所提出申请,由居住地社保所派人上门办理;三是市外居住人员可通过填写《异地居住领取养老待遇人员资格协助认证表》(下载网站:重庆市武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寄回待遇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资格认证;四是登录异地资格认证平台进行网上认证。
据社会保险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项工作从2013年开始开展以来,到目前为止,仍有部分人因生病、异地居住、遗忘等未按时开展养老待遇领取资格认证造成其养老金暂停发放。为确保养老待遇领取人员养老金能够按时足额发放,请广大养老待遇领取人员按时进行养老待遇领取资格认证。
撰稿:孙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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