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保网讯 为有效防范社保经办廉政风险,确保社保基金、社保数据、经办人员“三安全”,綦江区抓好事前、事中、事后三节点,落实风险防控措施,推进社保经办业务安全有序开展。
一是事前控制求“全”。制发《社会保险经办业务风险防控规程》,严格依据风险防控规程开展指导和监督工作;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观看警示教育片,提高社保经办人员风险防范和基金安全意识;组织学习经办业务规程、风险防控规程及风险防控工作相关政策,实现社保业务经办与党风廉政建设深度融合。
二是事中审核求“精”。按照要求,重置业务岗位,开展经办业务培训;进一步完善权限受理,确定了“科室申请-领导审批-权限承诺”的受理模式,确保分级审核业务数据和申报资料,避免人为因素可能存在的风险,强化经办人员的审核责任,经办质量提质增效。
三是事后监督求“严”。对全区风险点推送的风险预警数据,开展自查评价工作。对疑点问题进行台账管理,确定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时限,坚持反馈督导,及时掌握整改落实情况,确保事后预警处置实时化。
撰稿:朱光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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