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6年底,东莞户籍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30.4万人,老龄化15.1%。目前,全市依法批准建立的养老机构共41家,共有养老床位数10352张,每千名老人养老床位数达34.05张,超过全国和全省平均水平。
为规范东莞养老机构运营管理、提升服务质量水平,鼓励扶持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东莞市制定了《东莞市养老机构资助办法》,对养老机构实施床位建设补贴、运营补贴、等级评定补贴。
在床位建设补贴方面,办法提出,对因新建或改扩建而产生的新床位,按每张床位补贴1.2万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属于医养结合的机构,补贴标准上浮50%。床位建设补贴发放分三年支付,第一年支付40%,第二、三年各支付30%。
在运营补贴方面,办法规定,老年人一次性入住期限不低于15天的,按照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东莞除了对养老机构收住本市户籍的老人给予运营补贴外,对在东莞领取养老金的非莞籍的入住老人也给予相同的补贴。运营补贴按每季度发放,由市民政局会同各镇街审批后直接发给养老机构。
养老机构还可获等级评定补贴。根据《广东省养老机构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获评五星级养老机构可获15万元一次性补贴,四星级养老机构可获10万元一次性补贴,三星级养老机构获5万元一次性补贴。东莞市还对获评国家级的养老机构追加10万元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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