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西网讯(记者钟端浪)4月27日,以“健康中国,职业健康先行”为主题的江西省2018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在丰城市启动。活动旨在进一步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提高劳动者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促进企业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落实。
活动现场,省市卫生计生部门工作人员发放了宣传手册、宣传纪念品、职业卫生工作手册,举办了知识问答竞赛、健康知识讲座。专家组还现场接待职工对职业健康问题进行解答。通过系列宣传,不断增强劳动者的自我保护意识、维权意识,让更多职工参与到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来,形成人人参与职业病防治的良好局面。
据了解,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如劳动者怀疑患有职业病,一定要尽快到已取得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就诊,配合医生进行治疗。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安排对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断,在疑似职业病病人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购买了工伤保险的由保险支付。
“提高劳动者自我保护能力 《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启动”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xinwen/161726.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众所周知,我国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是15年,但大部分人的工作年限却不止15年,也就是说,实际上的缴费年限远远超出15年;因此,即便增加缴费年限,对个人的影响也相对较...[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