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圣城网讯 (记者 曹俐 通讯员 邱晓霞)昨日,市社保局发布《关于做好2018年全市社会保险集中全面稽核工作的通知》,4月23日至7月15日将在全市开展社会保险集中全面稽核工作。稽核内容主要是用人单位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具体包括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情况、参保人数、缴费工资和缴费能力。
“此次稽核范围为在市直和县(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登记参保缴费的各类单位,包括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人事事务代理机构以及社会保险关系属地管理的中央、省属驻济各单位等,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暂不列入此次稽核范围。”据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将对用人单位是否按规定进行社保登记,包括依法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的情况进行稽核,发现违反政策法规的行为及时查处。稽核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查找是否存在隐瞒不报和应保未保问题,督促用人单位为符合条件的职工参保缴费,维护职工的社会保险权益。
此外,稽核用人单位工资账目,是否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如实申报职工缴费工资,用人单位工资支出总额及其职工个人工资收入是社会保险费计费的重要依据,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指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凡是国家统计局有关文件没有明确规定不作为工资收入统计的项目,均应作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在缴费能力方面,对欠缴社会保险费单位的财务状况进行稽核,通过稽核认定欠费单位的缴费能力,及时督促参保单位清欠。
原标题:下周一,济宁市将启动2018年度社保稽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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