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羊荣江通讯员童伟宏报道2月24日,我省省级医疗保险服务中心联合杭州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局,在杭州火车东站候车大厅开展了一次跨省异地就医相关政策的广场宣传活动。
该活动主要展示跨省异地就医工作进程和就医相关政策,进行现场咨询,发放宣传折页等,目的是为了让更多的参保人了解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政策要点、经办流程等内容,更好地惠及广大群众。
2017年6月16日,我省71个异地就医结算区、54个信息系统和207家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全部接入国家平台运行,提前3个半月完成国家部署的任务。
目前,我省跨省异地就医系统运行平稳有序,直接结算人数不断增加。截至2017年12月31日,外省在浙江发生跨省异地就医有效结算共计3201人次,总费用6255.66万元。浙江在外省发生跨省异地就医有效结算共计9669人次,总费用2.7亿元。
据了解,跨省异地就医主要惠及4类人群。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指用人单位派驻外省工作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指在外省居住生活的人员;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指退休后在外省安居并迁入户籍的人员;异地转诊人员,因当地医疗机构诊断不了或者可以诊断,但是治疗水平有限,需要到外省就医的患者。
按国家统一政策,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主要有三个环节,一是在当地医保经办机构备案,二是选择全国跨省异地就医定点医院,三是凭本人社会保障卡直接结算。待遇标准按照“就医地目录、参保地待遇、就医地管理”享受。
就医地目录包括基本医疗保险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的标准。参保地待遇是指执行参保地的起付线、报销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就医地管理是指就医地经办机构要为异地就医人员提供和本地参保人员相同的服务和管理,包括咨询服务、医疗信息记录、医疗行为的监控、医疗费用的审核等。
据统计,截至2018年1月底,全国所有省份和统筹地区均已接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共有360余个统筹地区(参保地)、8600余家定点医疗机构可以实现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其中包括我省71个统筹区以及214家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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