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吸引更多的优秀杰出人才来肃南创业创新,近日,肃南县制定出台了《肃南县引进高层次专业人才办法》。
该办法规定,由县上集中引进到事业单位的高层次专业人才,薪酬待遇按照同类事业单位在岗工作人员确定,业绩突出的,博士研究生工作满4年,可享受县内有效的正高级职称待遇,硕士研究生工作满5年,可享受县内有效的副高级职称待遇。在肃南工作满五年以上的,由政府提供安家补贴,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博士研究生连续10年每年享受5万元的安家补贴,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硕士研究生连续10年每年享受3万元的安家补贴。对年度考核合格的引进人才,5年内由县财政每年发放生活补贴,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博士研究生不少于10000元、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硕士研究生不少于8000元。同时,引进人才可优先推荐列入县管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管理,对取得重大科技成果或有重大贡献的引进人才优先推荐为省市拔尖人才、优秀专家、甘肃省领军人才人选。引进人才配偶要求到肃南县工作或就业的,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合适岗位,引进人才子女居住地就近入学就读,可享受“三免两补”等相关政策。
(通讯员 王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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