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高台县通过社保卡代扣了4192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67万元。
今年以来,高台县城乡居民养老办以“打通群众最后一公里”为目标,注重规范经办流程、创新工作方法,打好群众满意牌。在保险费征缴方面,采取了“三方协议,代扣代缴”的方式。即在个人自愿的情况下,由县城乡居民养老办、参保人与代理业务的农行或农村合作银行三方共同签订“代扣代缴”协议。参保人员可以根据上年度缴费档次在社保卡中存入当年缴费金额,变更当年缴费档次的可以到各镇社保中心进行登记,登记后反馈县城乡居民养老办进行档次变更;县农行和农村合作银行根据县城乡居民养老办提供的花名册进行养老金代扣,代扣养老金全部划入县城乡居民养老办基金收入户。通过“代扣代缴”方法,最大限度解决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的规范与便民问题。参保人既可以一次整存,分年扣取,也可以零星存入,一年扣取,还可以异地存款,本地扣缴。达到60周岁后,即可以从社保卡中按月领取养老金。
“以前还得让在老家的亲戚帮忙交保险费,交了没交,交了多少,心里也没个底,现在好了,我一次性在社保卡里存入1000块钱,再也不想啥时候该交保费了,也不麻烦别人了,真是太方便了。”在新疆打工的巷道镇居民王伟高兴的说。
截止目前,高台县共签订代扣代缴协议60000多份,银行代扣代缴签订率达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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