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新闻网讯(通讯员 廖健)近日,涟源市机关社保局认真组织开展养老保险经办风险管理专项行动。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社会保险经办风险管理专项行动的通知》(湘人社办函〔2017〕9号)和《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娄底市社会保险经办风险管理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娄人社函〔2017〕101号)文件精神和要求,涟源市机关社保局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了涟源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风险管理专项检查行动领导小组,明确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设立了风险管理(内控)部门,配备了相应的专职人员。
涟源市机关社保局要求各股室共同参与此次专项行动,积极配合,相互监督,建立完善了风险管理制度,从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岗位权限管理实行一岗双审制及权限相互制约、业务运行控制、基金财务管理、信息系统管理、档案管理、信息公开及披露等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指出各股室及工作人员要根据《社会保险经办风险管理检查评估指标》所对应的职责进行检查,明确各项业务环节的操作流程,对岗位风险进行识别和评估,并根据不同等级制度相应的防控办法和措施。每年要开展内控检查并按要求提交自查报告送至局办公室汇总,针对各股室自身存在的管理风险点和薄弱环节建立风险管理措施和监控体系,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和流程,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风险管理,提高经办风险防控能力,确保基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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