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装修公司电工 谷胜海 回答:北京市总工会法律服务中心公职律师 胡芳
装修公司电工 谷胜海:2015年4月,我被一家装修公司招聘为电工,没有劳动合同,也没有社会保险。入职后不久的一天,我正在梯子上工作时,被他人撞倒梯子,我头朝下从上面摔到水泥地面上,造成颅脑出血、颞骨骨折、内脏多处损伤等,经劳动部门鉴定为三级伤残。我家在农村,生活很困难,为了给我治病借了很多钱,后来家人被迫与单位和解。因单位当时所有费用加起来只给了8万元钱,还完债后就没钱进行后续治疗了。请问:我现在还能要求单位支付工伤赔偿吗?
胡芳:您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三级伤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您除了可以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停工留薪期待遇、伤残津贴待遇以外,您还可享受相当于23个月本人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工伤待遇。
现在从您反映的情况来看,虽然您与单位就工伤赔偿达成了和解,但单位支付您所有费用加起来只有8万元,是明显低于法定的工伤待遇标准的,建议您先与单位协商要求单位按照法定标准补足差额,协商不成时,建议您可以申请劳动争议调解,或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
记者 王香阑
“和解后还能要求单位 支付工伤赔偿吗?”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xinwen/155603.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众所周知,我国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是15年,但大部分人的工作年限却不止15年,也就是说,实际上的缴费年限远远超出15年;因此,即便增加缴费年限,对个人的影响也相对较...[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