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维护劳资双方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临泽县人社局通过“三项措施”,进一步提高了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效能。
一是加强争议调解,促进劳动人事争议“案结事了”。坚持“预防为本、调解优先,以调为主、调裁结合”原则,以“和解矛盾、定纷止争”为办案标准,积极推行立案前调解、开庭前调解、仲裁裁决前调解。至目前,办结劳动争议案件25件,调解处理15件,调解撤诉3件,调撤率达72%。同时,对调解结果履行环节进行全程“跟踪”,有效督促双方兑现承诺,按期履约,力促争议“案结事了”。
二是严格立案受理,提升劳动人事争议处理质量。针对当前劳动人事争议逐年上升的趋势,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严把立案受理关,对申请人和被申请人身份和证件材料进行逐项核实,确保受理环节材料齐全、真实、有效,确保案件办理程序合法,文书合规,不断提升案件办理质量。目前,已接待仲裁咨询100多人次,立案受理30件,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耐心做好了政策解释,及时提供申诉指引服务,引导申请人依法维权。
三是严守办案时效,推进劳动人事争议快调快裁。严格执行新修订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紧盯法定时效结案率,通过简化受理立案程序、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终局裁决方式结案、先予执行、优先执行等措施,从快、从简处理劳动纠纷,减少了立案和审理环节,不断加快案件办理速度。现办结案件全部在法定时效内结案。
(临泽县人社局 张光亮 何秀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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