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一名二十多年糖尿病患者算笔账
“这些年,医改带来越来越多实惠”
“这些年,看病越来越便宜了!”广西南宁市87岁高龄的退休职工黄文昭竖起了大拇指。黄老在退休前患上了糖尿病,20多年来,他一直在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看病拿药,切身感受“医改带来越来越多的实惠”。
5月1日起,根据南宁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广西医科大一附院取消除中药饮片外的药品加成、挂号费,降低检查费,提高诊查费、手术费和护理费。
“医院改革后,虽然诊查费比以前高,但看病拿药的总体费用却降低了!”日前,黄文昭的女儿黄琛向记者展示了父亲在改革前后就诊的费用清单。
“和上次相比,医生这次多开了一支诺和灵胰岛素注射液,但是药费却比上次低了40多块钱。”黄琛算起了细账,“即使加上提高了的诊查费,总费用还比上次少了20块钱。”
记者了解到,从今年5月1日起,除了中药饮片外,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所有药品取消15%的加成,全部实行零差率销售。
“以前看病既要交0.5元的挂号费,又要交诊疗费,既麻烦又容易引起误会,改革后合并只收取门诊诊查费。”广西医科大一附院相关负责人说,诊查费按照医师的四类级别——医师、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及以上和专家,从原来的1元、2元、3元、8元分别对应提高到3元、6元、12元、30元。
以主治医师诊疗、为患者开出成本为100元的药品为例。此前,挂号及诊疗费需要2.5元,药费为115元,合计为117.5元。调整后,诊查费为6元,药费为100元,合计106元,节省了11.5元,看病费用低了约10%。
同时,医院降低了102类检查检验类项目收费。其中,降低核磁共振、CT、彩超等39项医用设备检查价格。核磁共振从原价540元降为486元,降低了54元,降幅达到10%;CT、彩超降幅5%。“两对半”等63项检验价格降幅达到5%。
改革会提高部分医疗服务项目费用,患者的负担会不会因此加重呢?记者了解到,改革后,各级医保会按照原来的政策规定予以报销,同时,当地将建立并不断完善以付费总额控制、按病种付费为主,按人头付费、按服务单元付费等复合型付费方式。根据要求,医院将控制使用自费药品和自费诊疗项目,2017年其费用占比不得高于5%。
早在2011年,广西就把糖尿病、血友病等21种慢性病纳入职工医保门诊慢性病管理之列,所发生的医药费可由医保统筹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在自治区本级职工医保中,慢性疾病的参保人员,只要所取药品符合相关规定,其费用累计达到600元每年的慢性病起付标准,就可享受门诊慢性病医疗待遇。
“最近的这次诊疗,我们需要支付的自费部分约10块钱,其他的都是医保直接报销了。”黄琛告诉记者,黄文昭参加的是自治区本级职工医保。好几年前,黄文昭已办理门诊慢性病治疗卡,享受更好的医保报销政策。(王云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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