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6月11日讯(记者 王斌)今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我省2017年劳动保障监察书面审查工作全面展开,此次审查是对用人单位工资、社保等情况进行的全方位“体检”。审查结果将作为用工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评价重要依据。
此次审查范围是中央驻晋、省属国有企业及其子、分公司和分支机构;经省人社厅批准成立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
审查内容包括用人单位基本情况、用人单位劳动用工情况、工作时间和工资支付情况、工会建立和集体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参加社会保险和缴费情况等。与以往相比,此次审查新增了对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情况,中央驻晋、省属用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情况的审查,并加强了对女职工、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保护情况的审查。
审查采用纸质版申报与网络申报相结合的方式,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省人社厅官网业务办理平台“劳动保障监察公共服务系统”,录入相关书面审查信息,并按时报送书面审查相关资料。对审查中发现的问题,用人单位应按期整改。省人社厅将对用人单位申报情况和整改情况进行随机抽查核查。
对审查中出现工资支付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等问题的用人单位,省人社厅将委托专业的会计事务所进行审计,审查的结果将作为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的重要依据。对于虚报、瞒报、逾期不申报的用人单位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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