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建立社会保险各项制度,是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但是仍有部分企业由于种种原因不能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造成企业职工不能正常退休,生病、工伤不能享受正常报销。
截止目前,阜康市参保企业中,共有历年欠缴社会保险费企业11家,涉及职工1157人,欠缴社会保险费本金2604万元,利息累计107万元,滞纳金537万元,合计3248万元。依据《社会保险法》第86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对于欠费企业,社保局已采取有力措施全部进行上门催缴,敦促其根据企业经营运行情况做出相应的还款计划,目前已有六家企业做了还款计划,两家已对欠费进行了补缴,欠费大户阜康市永鑫煤化有限公司对2014年1至6月欠费进行了补缴,补缴金额125.3万元,其中利息与滞纳金就达50万元。
欠费迟缴所带来严重的经济处罚,令企业负责人和经办人警醒不已。同时也提示广大参保对象,欠缴社会保险费代价是很大的,不仅职工不能及时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待遇,而且还有严重的经济处罚。
(阜康市社保局 许伟 审核 徐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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