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临泽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断探索工作方法,创新工作机制,努力推行“五字”工作法,积极促进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快立、快审、快结,为创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是“引”。认真做好案件初步审查分析,向当事人讲解法律法规政策并辅以相关案例,引导申请人对诉求的合理预期;告知申请人申请仲裁的法律风险,引导申请人通过理性方式和正确途径依法维权;分析案件形成的缘由,积极为双方搭建交流沟通平台,提供可行建议,促成双方自主自愿协商解决,引导“情绪化”争议息诉罢诉。通过正面引导,案前、案中、案后调解,1-4月份共受理立案劳动争议案件19件(其中:调解达成11件,撤诉1件)。
二是“疏”。全面畅通案件受理通道,认真接待来访群众,倾听原由及诉求,深入分析研判案情;充分发挥县、镇、社区、企业四级劳动人事争议网格调处作用,积极联合住建、工信、工会、劳动监察、水利、交通等各相关部门,对局部性、区域性劳动争议案件矛盾尖锐、影响较大的群体案件,推行多部门联动调处机制。对不符合劳动人事争议受案范畴和超过仲裁时效以及达到或超过退休年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及时疏导至单位工会、企业调解组织、乡镇司法中心或人民法院等途径解决。另一方面,重视做好双方当事人心理疏导工作,引导当事人找准矛盾根源,换位思考,用热情、耐心的服务,积极搭建双方沟通交流平台,互谅互让,化解对立情绪,握手言和。
三是“推”。落实“预防为主、调解为主、基层为主”的工作方针,尽量把仲裁活动“关口”深入一线,下沉工作重心,指导和帮扶乡镇劳动人事争议中心和企业调解组织开展工作,不断提升基层调解组织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政策水平和责任担当;提高劳动争议案件调处率,创造良好的用工环境氛围,推进和谐劳动关系稳定性。
四是“帮”。帮助农民工、困难职工争取法律援助,为他们减轻申诉成本,减少因“土律师”、不良代理人误导而导致增加的调解难度。向农民工或困难职工推荐法律援助10人(次),帮助弱势群体获得法律援助5人(次)。同时,积极深入乡镇、社区、企业开展劳动用工法律法规宣讲活动,了解企业运行秩序及劳动者工作环境,帮助和规范企业用工管理,制定合理合法的劳动用工制度,努力争取企业、用人单位对调解仲裁工作的信任和支持,为化解矛盾奠定了良好基础。
五是“促”。建立案件“销号”机制,对立案后无法调解的案件及时安排开庭审理,即收即立,按期办结,如期送达;对已开庭的案件则每周一对照,半月一销号,督促仲裁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案件的审理处置工作。同时,安排基层调解工作人员到仲裁委跟班学习,实行仲裁员对新手“1+1”传帮带,不定期组织开展劳动法律法规、业务流程培训学习及案例研讨交流等活动,增强调解员、仲裁员的业务能力和政策法律水平,提升办案水平,大力倡导“公平、公正、廉洁”的仲裁办案精神,为调处案件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不断提高仲裁办案的社会公信度和权威性。
(临泽县人社局 顾永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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