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9日发布《关于明确住房限购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对现行限购政策进行微调,其中明确:对于非南京市户籍居民家庭,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拥有高级职称的,购房时无需提供个税或社保证明。此举显露出南京对高层次人才的渴求与接纳态度。这也是自去年9月25日南京重启限购以来,首次放宽非户籍居民家庭购房条件。
根据这一《通知》,对于非南京市户籍的居民家庭,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高级职称(含副高级和正高级)、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且年龄在40周岁以下,购房时只要能提供与在宁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则无需提供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证明。
业内人士认为,南京未来产业发展需要高新专业人才支撑,对硕士及以上学位人群放宽个税或社保要求,正是顺应政府人才引进之需。
《通知》还对几类情况是否执行限购政策进行了认定。例如,因赠与取得不动产的,须按住房限购政策执行;因司法判决、司法调解取得不动产的,不执行住房限购政策;因司法拍卖取得不动产的,按住房限购政策执行,购房者需具有购房资格。
(汪晓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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