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兴化市政府社会保险依法征缴工作会议精神,根据部署安排,从4月24日起,兴化市人社局、兴化市地税局、兴化市场监管局、兴化市审计局等部门组成3个工作组,对兴化市开发区(临城街道)的重点企业进行联动执法,入驻检查,查清底数,实施社会保险依法征缴,规范企业用工行为,督促全员参保,应保尽保。
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和职工的法定义务。兴化市各类用人单位应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和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对拒不配合、不按期办理社保登记、不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兴化市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将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第八十六条的规定对其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并列入诚信“黑名单”,公开曝光,其他工作组成员单位将按照各自职责职能对用人单位进行全面规范执法检查,严厉查处违法行为,达到“查处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
“兴化市部门联动执法实施社会保险依法征缴”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xinwen/150199.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众所周知,我国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是15年,但大部分人的工作年限却不止15年,也就是说,实际上的缴费年限远远超出15年;因此,即便增加缴费年限,对个人的影响也相对较...[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