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工矿企业点战线长、建筑施工人员复杂,肃南县人社局积极探索建立四项制度,从源头上构建防范拖欠农民工工资长效机制。一是建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将建筑、煤炭、矿山等行业的所有新建、扩建、改建、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全部纳入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覆盖范围,实行强制缴纳、足额收取、应收尽收、严格管理。二是完善落实政府应急周转金制度。由财政安排专项资金,人社部门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制定应急周转金管理使用办法,明确使用条件、规范使用程序,落实追回责任,在充分发挥应急兜底作用的同时,确保了财政资金安全。三是全面推行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用人单位按照规定向人社部门呈报具体用工信息,严格劳动用工备案,从源头上规范劳动用工管理。特别是在建筑施工领域实行“五清”管理制度,做到了施工现场人员基本情况清、变动情况清、出勤记录清、工资发放记录清、进出项目时间清。四是建立施工单位诚信制度。将上年度拖欠农民工工资信息纳入企业信用监管体系,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对其市场准入、招投标资格、年检等进行限制。对发生重大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造成严重后果的企业适时在新闻媒体上曝光。
(甘肃省肃南县人社局 贾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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